第六十三章 刑(三)-《辞梦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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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凡养蚕者,欲其温而早成,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。”
“抽筋扒皮,削皮去骨。”
“甲缝,指针。”
“裸露如新芽。”
“譬犹疗饥于附子,止渴于鸩毒,未入肠胃,已绝咽喉。”
“单枪匹马,横刀直入。”
“龙逢斩,比干剖。”
“啄目抽肠。”
“后羿射日。”
“河伯娶亲。”
“若其有罪,绞缢以戮。”
“墨。”
“巧舌如簧。”
“蛇蝎心肠。”
“水沸煮食,水温温食。”
“拆分,卸解。”
“绣花鞋。”
木景箜:“这都是什么东西?这群孩子在说什么?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啊?!”
商灵:“这听上去怎么好像是……刑?”
轩竹乙:“刑?是……不会是要我们这样死吧?”
欧阳若琳:“这都是什么刑法?!”
羽慈赫:“第一种是凌迟。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,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,才剖腹断首,使犯人毙命。所以,凌迟也叫脔割、剐、寸磔等。也就是所谓的“千刀万剐”。第二种是车裂。所谓车裂,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,套上马匹,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,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,所以名为车裂。有时,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,而直接用五头牛或五匹马来拉,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。刚才提到了彭越,这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,刘邦采纳吕后意见,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,并灭其宗族。所以,第二种应该是车裂之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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